作为一个老牌葡萄酒产国,20世纪30年代法国开始建立原产地控制命名管理系统,不仅控制葡萄酒的品质,同时也在于规定和保持各地葡萄酒的特色和传统。
一、旧版分级制度
上世纪欧洲葡萄根瘤蚜危机结束后,法国市场开始出现假冒伪劣葡萄酒或者以次充好的现象,为应对这一局面,法国农业部制定了法国葡萄酒和烈酒法(INAO),其中针对原产地有了**个标准——AOC(Appellation d’Origine Controlee),即原产地命名控制,这也是法国葡萄酒的最高等级标准。
在过去,法国出产的葡萄酒可划分为四个等级:原产地命名控制葡萄酒(AOC);优良地区餐酒(VDQS);地区餐酒Vins de Pays,简称 VDP;日常餐酒Vins de Table,简称VDT。
法国的葡萄酒原产地法规从生产面积、法定葡萄品种、成熟度和酒精含量、植株栽培、产量、酿造方式等几方面对葡萄酒的品质进行严格的把控。
二、新版分级制度
欧盟为保护欧盟国生产的农产品而确立PDO体系,因此,2009年法国为响应改革并配合欧盟农产品级别标注形式,以新的AOP体系取代了原有的AOC制度。
具体划分为原产地命名保护葡萄酒AOP、地区餐酒IGP、日常餐酒VDF。原VDQS这一等级于2011年被正式撤销,原有的VDQS葡萄酒或被提升或被降级;所有的 VdP 和 VdT 葡萄酒分别被 IGP 和 VDF 取代。
三、各等级含义
AOP/AOC等级是法国葡萄酒的最高等级,即原产地命名控制,酒标往往采用往往用“Appellation+产区名+ Protegee” (Appellation +产区名+Controlee)来表示。该等级下的葡萄酒只能用原产地种植的葡萄酿制,禁止与其他的葡萄汁进行勾兑,并且各产地地区的葡萄品种、种植数量、酿造方式等各方面都要得到专家的认证。
梅戈瑞特·山麓干红葡萄酒(法国·AOP)
地理标志保护葡萄酒(地区餐酒):Indication Geographique Protegee,简称IGP。属于这一等级的葡萄酒来自法国特定的某个地区,选用的葡萄品种及葡萄**产量等受到法律限制,酒标上会标注年份及产地名称,也可以注明主要的酿酒品种。
法国葡萄酒(日常餐酒):Vin de France,简称VDF。这一级别法律的自由度更大,因为它不仅允许不同产区的葡萄进行混酿,同时还允许这类葡萄酒以葡萄品种命名,这给法国生产商提供了极好的机会来酿造品牌酒,从而有望与那些新世界的成功品牌抗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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